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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7-25 10:40:02
中晨地产房源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房源管理,保障最新有效的房源信息在公司网上快速流通,达到资源共享,并保证各位家人更有效地使用房源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房友楼盘、散盘的定义
1、在房源管理中分为楼盘和散盘,新增时必须严格按照房友设定的楼盘字典新增信息。
1.1、房友楼盘定义:已界定房屋盘名并录入房友楼盘字典。新增时必须严格按照房友楼盘字典查找新增盘名、栋座、单元、房间号,输入房友栋座/位置框栏内,否则新增属无效房源。
1.2、房友散盘定义:未界定房屋盘名录入房友楼盘字典。新增时必须严格按照主干道名称、位置号(或单位房名称)、栋座、单元、房间号,输入房友栋座/位置框栏内,否则新增属无效房源。 要求:必须与产证地址一致,并在跟进中注明在XX旁或XX建筑物上(众所周知的),约定成俗的单位房或小区栋座未上5栋或栋座在5栋以上,但是标识牌的栋座与产证不一致的,均属散盘,上房源时按房友内楼盘名录入,产证地址在跟进内注明。
1.3、出现房友楼盘字典盘名资料缺失(或后期开发新盘)楼盘字典没有该地址的,新增房源时要求信息部添加楼盘字典:包括城区、片区、总层、共几个单元、一梯几户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 新增房源与上房源规则
1、录入标准
1.1、一个房源编号只能是一套房子。
1.2、正确输入“产权”类别,如: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小产权等。
1.3、在录入房源时,一定要按公司设置好的楼盘字典进行录入,楼盘房一定要录楼盘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房源。
2、录入注意事项
2.1、新增出售房源信息必须本着一证一面积原则新增。
出现情况一:出现多证不可分割出售时:可登记房屋总面积 ,在房源里注明房屋所属的二本产证面积, 并新增同时跟进标注业主不可分割出售;他部再次分割新增视无效。
情况二:出现一证可分割面积独立多套出售时:只可新增1条出售信息并新增同时跟进标注业主可分割具体面积出售; 未标注被他部跟进有效,成交后奖励跟进人50元(奖金由盘方所得房源费中出)。
2.2、在录入房源时,应先查询房源是否已经录入电脑,查询方式如下:
1)用业主的联系电话作为查询条件查重,有几个号码查几个号码,查询该业主是否在公司后台已有登记;(注:查手机号码时去掉后面两位数字)
2)用房源信息进行查询,主要是核对楼盘地址(或地址周边其它的称呼)、楼层、面积,栋数等相关信息,如果发现相似的房源或电话一样的类似房源,门店必须跟进说明,由此造成误删,后果由门店自行负责。
2.3、查电话号码时发现房掌柜中有此房源,属非有效状态,如暂缓、已售、未知状态,只可做有效跟进激活,不允许重登,按转盘格式做好跟进;(QQ通知信息部核实调整有效状态并转盘至跟进方)否则新增属无效房源。
2.4、新增信息属业主转让指标,无明确栋座,单元,房号等资料时,新增后在房源跟进注明指标房,核实重复以业主电话为删除依据。指标房成交判属出现多家新增按照成交合同信息核对最准确新增方为房源归属门店。
3、有效房源界定
3.1、准确:遇房源信息不同时,同一时间多家门店新增,留存正确信息或最为接近产证的为有效。(后新增门店同一时间新增时,若能在新增房源同时上传产证地址复印件或拍照产证地址,判属时以产证图片为准;若遇无法判属的,成交后以产证为准)。
3.2、电话:原业主房源、电话登记产证人及其家属有效号码。
3.3、地址:楼盘、单位宿舍、小区选择相应的楼盘字典(已设定楼盘字典)
3.4、散盘选择房屋所在路段,登记产证地址及门牌号码(实际地址注明在跟进里)。
4、新增房源必须严格按照房掌柜新增房源信息框格栏内容核实业主,如实填写。
4.1房源登记面积超出产证±3,储藏间或车库面积不算在产证内,(不得加入只有使用权的储藏间及车库,储藏间及车库可在备注栏写明)
4.2房源登记所在楼层必须与产证一致,若实际楼层与产证不符,必须在跟进中注明实际楼层,否则按无效盘处理。实际地址与产证不符的可在跟进内注明。
4.3散盘和单位宿舍房源登记楼总层必须与产证一致,若实际楼总层与产证不符,必须在跟进中注明实际楼总层,否则按无效盘处理。
5、房东在同一个地址里有两套房源,楼层、面积且都一样的情况下,以正确的房号来判定。(如房东在马家园有两套房子在出售--地址:马家园29号1单元201室跟202室,则在公司成交后以正确房号来判定,不以时间早晚)
6、 新增房源时,如遇房间号被占用等原因而无法录入正确信息的。必须在跟进中注明正确信息,并联系信息员修改。如遇重复,按跟进时间判属。
(1)新增房源所有的信息需填写完整
具体要素为:楼盘名称、具体的物业地址、楼层、单元号、总层数、用途、价格、产权面积、户型、产权情况、装修、看房情况、业主姓名、正确联系方式,要求尽量完整录入 。
在以上必备要素之外,城区、片区、建房年代、类型、实用面积、交易方式、朝向、付款等信息对于后续工作非常重要,要求尽量完整录入。
(2)正确的电话号码及房主称呼必须有姓氏(如王先生/女士);不允许录入业主姓名为非汉字,如“fd、wang、123等”。
(3)产证上注明总楼层为1或总楼层小于实际楼层的,房号01,实际5/6F,为了不影响信息查询,可按实际总楼层6楼新增,所在楼层为5楼(因系统中总层不可小于实际楼层)
7、 对于本部公证成交房源将由本分部优先上(时间限制为公证书签发起24小时内)。24小时后本部未上的,若由其他分部新增房源,按时间早晚判属。
(1)公证书房源,在遇纠纷无法做判属的情况下,以公证书上联系人号码为准。
(2)新增房源未核实情况下只允许以“未知”状态新增,分部新增“有效”状态房源必须是真实在售的;若“有效”状态房源新增当天(24小时内)出现联系人说此房“无此房售、已售、不卖、电话空号”等情况,将对房源归属人予以5元/套处罚。
7、房源属性及要求:
1、公盘:网络房源、公证书房源等新增必须公盘保存。
2、私盘:优质房源或朋友、亲戚等房源新增可用私盘保存。要求如下:
1)必须是原始房东房源、原始房东电话,房源基本信息与产证一致,
2) 性价比好,同一区域低于市场价,楼层和面积都适中,可以设私盘类
3) 房东不愿被打扰或有房东钥匙,性价比特别好,需要保护的房源可以设为私盘类
4)在其它中介签订了多家委托协议的优质房源可考虑设为私盘。
5)每家门店限制10条,私盘保护期限为15天(含),逾期将无条件转为公盘.
3、为保护门店房源信息特允许门店对优质房源上传房友时可保留业主手机尾数4位,新增房友时同时报尾号到信息部备案,若未报尾数到信息部备案或尾数报错的属无效房源,信息部直接删除处理(QQ或房友短信通知为准),
4、转为公盘,盘方必须通知信息部将尾数添加完整。
5、特盘:新增同是签订独家委托协议书的房源可以特盘保存,要求如下:
2)、签署独家委托必须有业主产证复印件及签署委托书;签署后将相关产证图片和二维码上传至房源信息内。
3)、委托房源可录入本部电话,但必须将房东电话在信息部备案;
4)、有委托书的员工必须在此房源后1小时内将图片传入此房源,并经信息部电话致房东核实委托真实后,才将房源备案为特盘。一经发现委托造假,乐捐50元/套,并将房源转为公盘;
6)、独家委托时间内在公司成交,房源费可享受20%提成,每家门店限制5条,特盘保护期限为1个月(30天含)逾期将无条件转为公盘。
(7)预定:新增同时本部有意向签约该房源,可预留手机尾数2位保留。
每套“预定”房源状态保留6小时后信息部文员提示盘方提供尾数并调整有效状态,私盘保留。
(8)封盘:已在公司签订居间合同或订购的以封盘核实保留。
私盘和特盘(独家委托房源):为了保密性可录入本部电话并在跟进注明是自己门店电话,无需在信息部备案,若此套房源被他部用房东电话新增了,则以新增的房源为主
9、网络房源以及判属:
3.1凡是在网站、报纸等媒体发布的房源均视为网络房源;
3.2自发布时间算起24小时内,网络房源归总部摘取;
3.2若发布时间超出24小时总部未摘取,或房东上门登记时间早于网络发布时间,门店有权摘取(必须提供获取房源的证据)。
10、房源新增中违规处理:新增房源录入时房东联系方式严禁录入经纪人或分部电话号码,特殊情况下必须第一时间报信息部备案,如未备案,经公司核实后,对录入人予以20元/条处罚。
第三章 输盘标准
1、“楼盘字典”输入标准:
1.1、楼盘:“楼盘字典”输入须准确无误,新增房源应以其房屋所有权证或相关产权证明上的名称为准,须注意物业注册名与广告名称有时有区别。
1.2、散盘和宿舍房:房友楼盘字典里已有的单位宿舍,录入时以楼盘字典为准;楼盘字典里没有的单位宿舍,录入时以产证上的物业地址为准(必须在跟进中注明具体是哪个单位宿舍)。房子通过再次交易的二手房已不再属于单位房,可以不注明。
1.3、别墅的房源一律按产证地址为准,不得有误。
2、“栋/座”输入标准:
2.1开发超过一期的物业,完整名称应为“楼盘名称+期数+(小楼盘名称)+栋/座”,如无小楼盘则为“楼盘名称+期数+栋/座”。期数应为汉字,如“一期、二期……”;
2.2当栋/座为阿拉伯数字时,以两位以上阿拉伯数字输入,如“01栋、02栋、15栋……”;
2.3当栋/座为英文字母时,直接输入大写字母,如“A栋、B栋、C栋……”;
2.4当栋/座为汉字时,直接输入,如“华联阁、观景阁……”;
2.5栋/座录入时一律不允许带任何标点符号如“顿号、句号、小数点、空格等”;
2.6只有唯一一栋,只允许输入“单栋”。
3.“房号”输入标准:
3.1完整房号包括楼层和房号两部分缺一不可,房号必须连楼层一起填写;
3.2房号为阿拉伯数字时,采用“2+2”登录法。前两位为楼层,后两位为房号,如“0108、2604、1917……”等。楼层和房号在10以下的都须在数字前面加“0”。
3.3房号为英文字母时,采用“2+1”登录法,且用大写字母表明。如6楼f号则录入“06F”;
3.4录入整层,如2楼整层,需录入“0200”,其中“00”代表整层。几层一起报盘的,须每层分开录入;如几层必须一起租或售,则在相关各层的备注栏中都要注明;
3.5若实际房号与产证不一致,按产证房号填写,并在跟进中注明实际房号;
3.6特殊情况照实在跟进中填写。
4、在保存新增房源信息前,请仔细检查所有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再保存入网,如新增房源业主电话录入错误视为无效房源。如新增房源同时业主电话停机,联系不上业主、已售或暂缓等情况,此房源经信息部核实情况属实,对房源录入人处罚50元/次。
1.1、分部每月必须新增3条有效房源,未有新增房源的门店按10元/条处罚.
1.2、有效房源:
1)新增有效房源一个小时内,分部未经查看电话的情况下,遇信息资料错误或散盘单位宿舍未注明等,只能跟进,跟进相关准确信息,成交后房源费各得一半;
2)新增有效房源一个小时内,分部经查看电话后,24小时之内发现房源信息资料错误,分部做好相关正确的跟进,成交后奖励跟进人100元/套(奖金从盘方所得房源费中出)
1.3、如房源跟进中发现业主联系电话全部出现“停机”、“空号”、“无法接通”等情况,出现相关提示达到48小时,信息部核查情况属实,无需与原盘方核对有权直接点入相应非有效状态;
1.4、信息部查重时百度为中介电话要求房源方48小时核对,若无明确跟进: 公证书房源、中介本人的房源,其他跟进均视为无效,房源点入相应状态。
2、未知房源:若在信息部还未审核的情况下,其他分部已核实到正确信息,
1)新增未知房源48小时内,分部未经查看电话的情况下,遇信息资料错误只能跟进,跟进相关准确信息,成交后房源费各得一半;
2)未知房源48小时内,分部经查看电话后,发现房源信息资料错误,分部做好相关的准确跟进,成交后奖励跟进人100元/套(奖金从盘方所得房源费中出)
有效房源/未知房源:
1、在未取电和未有房源正确资料相关信息跟进的前提下,遇到楼盘地址、门牌号码(栋座)、单元、房号,所在楼层、面积超出产证±1错误或散盘单位宿舍未注明分部可做出正确跟进直接转盘。
2、取电了的情况下,遇到信息错误并跟进,按每项20元奖励。(由房源方出)
签单24小时前未取电,并在房源资料正确的前提下,无论房源什么状态,成交后房源费由签单方和房源方各得一半。签单24小时前未取电和未有房源正确资料相关信息跟进的前提下遇到楼盘地址、门牌号码(栋座)、单元、房号,所在楼层、面积超出产证±1错误或散盘单位宿舍未注明分部可做出正确跟进直接转盘。(产证无单元可默认为1单元或者0单元,签单当天(24小时内)跟进无效,不做奖励,该奖励由房源方出)
3、已售、暂缓房源:
3.1已售、暂缓房源保护期为一个月。保护期内房东再次出售只能跟进,房源归原房源方,成交后奖励激活方100元,超过保护期未激活按公盘处理,若房东再次出售可申请转盘。
3.2已售、暂缓状态房源超过保护期被他部提醒跟进有效,经信息员核实情况属实转状态“有效”,成交后此房源归激活方和原房源方各一半。;
3.3转盘跟进要求:激活转盘:此套房业主又拿出来卖,现在价格是X万,注明费用怎么付,看房情况等三个因素质以上的信息。
3.4、已售、暂缓的房源凡签单前2小时内激活,不在奖励范围内;若签单后房源未被他人激活转盘,此房源归公司所有。
3.5、遇房源激活的情况,房源方只能报信息部激活或做好有效跟进,不准自行修改为“有效”状态。
3.6、转盘房源时跟进的内容必须为业主电话接通后的有效跟进,如转盘当天跟进电话关机、停机、通话中、无法接听等未联系到业主的内容或只跟进情况不变等无效内容,该房源必须在48小时内再次被写入有效跟进,否则按无效盘处理。
4、我售房源:
4.1“我售”房源如退单或违约,无论是否收取中介费,只要房东未改变,房源还是归原房源方; 信息部恢复房源并在此房源中跟进注明退单,信息部以QQ形式通知房源方,房源方应及时回访落实跟进;
4.2、签本部房源的仅限退单当日更改房源状态。
5、无效房源:无效房源无保护期。凡遇无效房源房东再次出售的,各门店查实无重复后均可新增。
6、转盘房源:系统中有效状态和在保护期内的非有效状态房源,若出现房源信息不正确的情况,其他门店可以对此房源进行跟进转盘;信息部按转盘标准判定;
6.1、有效转盘与无效转盘的判定标准:
(1)有效转盘:必须按照转盘标准格式跟进,并在新增房源中注明转盘的原因,否则视为无效;
(2)无效转盘:
a. 跟进内容无实际意义或不符号标准的为无效转盘; b.所有“无效”状态房源,遇房东再次出售的,只能查实无重复后新增,若无新增只在老房源跟进,按无效翻新处理。
6.2、转盘标准格式:转盘:转盘原因+跟进三要素(以下标准其中三条及以上)
(1)正确的产证地址、楼层、栋数、面积、楼盘(是否为单位宿舍);
(2)产证是否满两年,是否唯一一套;
(3)联系人和产权人的关系;
(4)税费各付或者净得;
(5)一次性付款是否可议价;
(6)装修情况、是否赠送家具家电;
(7)怎么看房,是否放在哪个中介。
6.3、最先跟进方享受“转盘”,门店跟进后,信息员核实后方可转盘
6.4、签单24小时前,房源遇信息(楼盘字典、栋座、楼层、面积正负3㎡)错误,签单方可申请转盘,做好跟进记录,成交后房源费各得一半,否则签单24小时内,遇资料错误,奖励正确有效跟进方100元。
第五章 房源维护以及重盘、垃圾盘、虚假房源的管理
1、有效房源的管理
取消原每三个月为一个翻新周期及转盘的规定;
2、有效房源的判定
2.1、分部有效房源,门店录入的房源不管资料偏差有多大,信息部只能尽义务提醒分部进行核实写跟进,信息部不得转盘或重上。
2.2、总部房源,因公司信息员不是第一线员工,获取的房源信息不是非常准确,若分部发现资料错误,不允许重新录入或转盘,同样做好相关准确的跟进,待成交后奖励正确跟进方100元。
2.3、更正房源奖励: 发现楼盘地址、所在楼层、面积超出产证±3,门牌号码(栋座)错误,分部可做出正确准确性的跟进,错一项或以上,可得房源费的一半, 若单元、房号、散盘总层错误, 跟进正确任意一项,成交后奖励20元一项跟进方。(产证无单元可默认为1单元或0单元,签单当天(24小时内)跟进无效,不做奖励,该奖励由房源方出)
3、重盘:
2.1重盘的产生:经纪人接到房源时,没有查看系统中是否已有有效房源登记,导致重复登录,甚至明知重盘仍然恶意输入房源;
2.2重盘的判属:(判属标准参照本条例第二章3条);
(1)联系电话相同,房源信息相同为重复房源,以第一时间正确录入房源信息者为房源归属人;
(2)联系电话相同,房源信息不同,以第一时间正确录入房源信息者为房源归属人;
(3)联系电话不同,房源信息相同,以第一时间正确录入有效联系方式者为房源归属人;
有效联系方式排序1:产权人—产权人配偶—产权人/配偶父母或子女—产权人/配偶亲戚或朋友
有效联系方式排序2:产权人—受托人—受托人父母或子女—受托人亲戚或朋友
如出现联系电话相同,房源信息相同,且同分同分同秒新增的,成交后双方各得房源费的一半;
遇两套不同号码的有效状态房源确实同属一家人且房源信息均无错误,在信息部未核实清的情况下成交的,按录入时间早晚做判属。
2.3 重盘的避免:任何部门和个人登记房源之前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两查重步骤,电话一样的类似房源,门店必须跟进说明,由此造成误删,后果由门店自行负责。
(1)步骤一:电话号码查重,有几个号码查几个号码;
(2)步骤二:以主干道(楼盘名)面积±3%查重(结合类似房源跟进内容核查)。
2.4重盘的处理:将重盘状态改为无效并对重复登记人罚款。
(1)电话号码相同的重盘,5元/条;
(2)电话号码不同的重盘,2元/条;
(3) 若将重复房源以其他任何方式(包括改楼层、面积、房号、地址、电话等)再次录入房友的,一经核实将对违规门店做罚款每条10元/次。
(4)考虑到系统信息交换原因,登记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重盘不在罚款之列。但要及时作出处理。
4、垃圾盘:
3.1、垃圾盘的产生:有效房源的状态发生变化,如“售盘中出现已售、不售、只租不售、暂缓、无效等状态变化,租盘发生已租、不租等状态变化”,但是房源归属人没有及时更改房源状态,均属垃圾盘。
3.2、垃圾盘的管理:
专人清理:垃圾盘由房源归属人负责清理。门店对其他分部和总部的房源只能跟进提示其修改状态,无权直接更改非本部的房源状态。
清理方式:门店负责清理各自房源。当房源跟进中出现相关提示(如:此房已售、不售、无效、暂缓,此房已租、不租等)后,房源归属人应及时核实情况。如跟进属实,则立即更改房源状态。如跟进不符,房源人必须将核实的详细情况写上跟进,并反馈给信息部核实,杜绝类似恶意行为发生。恶意跟进人罚款10元/次。门店只能将本部“有效”状态房源修改为“非有效”状态,无权将已售、暂缓、未知、无效等“非有效”状态房源随意修改为“有效”。
清理期限:门店应及时清理自己的房源。有效房源出现相关提示达到48小时,房源归属人既未更改房源状态,也没有跟进核实详细情况,信息部核查情况属实,无需与原盘方核对有权直接点入相应非有效状态,并对该门店罚款10元/条。
清理权限:各门店店长及店助均有房源状态修改权限。
5、虚假房源:
4.1、虚假房源的界定: :公司产房友系统中的房源信息有以下任一情况,均可界定为虚假房源。
确认为重盘或垃圾盘的房源,均属于虚假房源;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无法带客户看房,在两周内超过三次的;
分行已成交超过一周(从合同签定之日起)仍未在中晨地产房友系统中录入成交记录跟进的;
所在地段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房源信息与房源的实际位置相差超过一条街或路)的房源信息。
4.2、虚假房源的处罚:
(1)各分部店长负责对所在分部的房源质量进行把关。公司总部对各分部每月出现的虚假房源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处以5元/套的现金处罚。
(2)记录和处罚的范围包括:本章第4.1条定义的虚假房源,但规定处理期限(48小时)内的重盘和垃圾盘除外。
第六章 跟进、备注
1.房源跟进:房源跟进的主要内容应为此房的特点及相关内容,如“房屋情况、税费情况、价格变化等”。
1.1跟进要求:
有效房源取电,所有取电员工必须在取电24小时内写有效跟进,跟进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做准确的反馈,
1)、房源跟进的主要内容应为此房的特点及相关内容,如“房屋情况、税费情况、价格变化等”。
2)、若在跟进中写:“非中文内容”,“取电”“问情况”“约看房”“提前预约”等含糊不情或无实际参考价值的内容均视为无效跟进,按信息制度处罚(如确未联系上房东,请如实跟进,经核实后不计处罚。)
3)、有效跟进归类:
(1)表述房源准确信息类:完善房源准确干道、面积、栋座、位置号、单元号等
(2)表述房源外部环境或交通及周边配套类:是否有院卫、停车位、周边绿化环境、商业百货卖场、学校、医院、户外活动场所等;
(3)表述房屋座向,房屋内部结构类:客厅、卧室等朝向、是否有窗子、客厅或卧室空间、层高等体现格局
(4)表述房屋建房年代 、下证时间、房屋属性:商品房、房改房、经适房、还建房或其他属性;
(5)表述产权所有人状况类:挂牌人与产权人所属关系等,产权人目前居住地,是否方便带看等;
(6)表述房屋是否有按揭、抵押年限、是否自身有还贷能力
1.2 看房写有效跟进,如“按揭或付款方式”“产权性质”“周边设施或环境”“看房时间”等
1.3房源跟进及备注内不允许将房东的联系方式完整输入,可写前三或后四位;及跟进不能出现脏话;
1.4 如房源跟进中发现业主电话出现停机、空号、无效等情况,信息部经核实后可将此房源拉入无效状态,
1.2、虚假跟进、无效跟进的处罚:
(1)凡是与跟进要求不符的均属无效跟进,经核实处以当事人2元/次罚款;
(2)凡做虚假跟进的,经核实处以当事人5元/次罚款, 如为内部举报罚款款项奖励给举报人;
2、房源备注:房源备注主要表达此房的卖点或周边环境设施以及转盘后最终房源归属人。
2.1备注的要求:
不能出现房子的具体位置;
不能出现房东完整号码;
不能出现钥匙所在地,钥匙在本部的除外;
不能出现房东底价;
不能出现谁在住或看房直接去的信息。
2.2违规备注的处罚:凡是与备注要求不符的,经核实处以当事人2元/次罚
款。
2.3备注不作为判属房源归属以及各项奖励的依据,若出现想更正房屋正确信息的情况,必须在跟进中注明。
第七章 计提和奖励
1、凡要签单的房源必须在有效状态,且房源有效状态的时间必须比签单时间早120分钟以上(以客户到场时间推算)
(1)签单后,该房源不存在,通知信息部,房源归总部;不通知信息部私上房源,没收房源提成并处罚200元。
(2)在签单前24小时之内,已售、暂缓的房源激活、转盘的有效跟进均不给予转盘及奖励等
(3)签单后,若对房源归属有疑问的,可在报喜之后的48小时之内报给信息部进行审核,若房源已过户并已分成核对则以报喜的房源编号为准!
2、1)收到违约金(超过实得佣金的30%)的房源,则按照公司规定的房源、图片比例进行计提,
2)、收取违约金低于实得佣金的30%,房源方无任何奖项提成。
3、钥匙奖励: 提供钥匙跟进方,房源在公司成交后,提供人可获得50元的奖励(由签约方佣金中出)
1.1有效申请:钥匙必须在本公司,内部可以借取看房。收集到钥匙后在系统内申请钥匙提交,并跟进钥匙提供门店、提供人及钥匙存放门店; 提供钥匙超过2个月的,必须重新在房源内再次做提交时间跟进即可,信息部判属时缺少一项不予分成。
1.2无效钥匙:提供的钥匙如涉及租客在住、业主在住,必须预约看房等情况,视为提供钥匙无效。
1.3成交前24小时内提供钥匙无奖励;
1.4员工离职后则该项分成全部归提供时所在门店所有;
4、房间号奖励:提供房友有效状态房源(仅限一梯五户以上的商品房、公寓)正确房间号,成交后房源费为提供正确跟进人和房源方各得一半
2.1需在第一时间做出该房源正确房间号跟进,以跟进时间最早的做奖励判属(未按此方式操作不做计提);
2.2员工离职后则该项分成全部归提供时所在门店所有;
2.3成交前24小时内跟进房间号无奖励。
5、房源实勘:门店对有效房源实地勘察,上传房源图片,按图片规定奖励,(该奖励由房源方出,毛坯房、签单当天24小时内上传不做奖励。)
5.1照片要求:至少包含卧室,客厅,厨房,餐厅、卫生间外景图(二居室或以上卧室图片可多张);(注:毛坯房源或缺失两张图片以上不在奖励范围内)
52提供人在上传照片同时必须跟进:XX店XX人提供照片,以上传间最早的做奖励判属;
5.3员工离职后则该项分成全部归提供时所在门店所有;
5.4成交前24小时内上传房友照片无奖励;
5.5盘方发现照片不规范或非本套房源必须在成交前48小时报信息部核实作删除。
5.6、每月必须上传15套图片,未上传的门店按5元/套乐捐。
凡是涉及跟进本部房源的奖励,均不在奖励范围内。
第八章 房源其他内容
一、靓盘推荐
1、门店、信息部发掘有优质房源时,由该店(员工)按靓盘要求、标准格式在公司群里发布并在跟进注明靓盘推荐。
3、在“靓盘推荐”房源发布之日起的10日之内,门店产生了取电记录的,视为有效的推荐房源。
4、为了充分调动大家发掘优质房源的积极性,提供更多的优质房源,房源若在公司成交,则向靓盘推荐人发放“靓盘推荐奖”200元(该奖金从签约方的佣金中提取发放)。
二、代办合同
1、签约门店人员未调取业主电话,可直接代办,无需支付房源费。
2、签约门店有取电记录(以店为单位),房源费200元/单,莲塘门店有取电记录,房源费100元/单。
三、门店管理
1、门店满三个月未开单,取电权限为每日30条
2、连续六个月未产生任何业绩,取电取限调为每日10条
3、连续六个月以上一年之内未产生业绩,交纳网络平台使用费100元/月。
四、图片奖励
1、收取佣金1万以上,奖励200元,
2、佣金1万以下5千以上,奖励100元,
3、佣金5千以下,奖励50元,毛坯房无奖励。
五、房源分成
1、取消原房源在公司成交,公司收取房源管理费100元/套。
2、签署总部房源,房源费10%
3、签署其他分部、独经房源,房源费10%(含房源管理费2%)
4、莲塘门店签署莲塘区域房源,按300元/套,图片奖励20元/套。
六、上传二维码标准及要求
1、未获取二维码的房源,均不可对外进行任何房源推广(含报纸、橱窗及网络等)
2、有效房源,已生存二维码的房源,在公司成交后可奖励上传方50元(奖金由房源方中出)
a)、与房东本人签定委托协议并生存二维码,并且在后台上传二维码图片,
b)、签单后,2小时内须生存二维码,并上报信息部申请奖励,超时无奖励;
七、议价标准及要求
1、有效房源成交前48小时被他部人员议价成功,奖励议价跟进人300元,由盘方与签约方各支付一半。
2、房源费标准按不低于500元计算。
议价标准及要求
a)、议价标准: 每一次议价必须低于房东挂牌价5%,,(其中5%不包含中介费和买方税费,若房源涉及带车库、或储藏间此类情况价格调整的必须在跟进内注明情况,核算出价格相差。)
b)、议价跟进:在跟进中注明业主税费项,同时在房源跟进中详细注明房东净得价。
c)、议价审核:信息部在审核跟进时核实议价情况是否属实,核实议价成功必须通过议价申请并同时调整挂牌价。
议价判属:
a)、成交前2个月之内及签约48小时前的议价申请且通过审核的属于成功议价。
b)、议价提成只奖励议价成功跟进方且最接近成交前一次的成功议价人。
第九章 约 看
1.、私盘、特盘房源在保护期内,若分部有客户想看房首先必须由房源方约看,如房源方不配合看房的,再由信息部来约好房东,否则遭约看方投诉的,信息部有权即时打开特盘,为公盘。
2、凡是约业主或客户看房而不去看房者,导致客户投诉的,将处以当事人50元/次罚款。
3.、钥匙收取及钥匙管理:
3.1业主留于门店的钥匙须妥善保管,若丢失处50元/套罚款;如业主需请急开锁、换锁等费用均归门店承担;
3.2 看房借用钥匙者,看房后应及时归还所在分部或房源就近分部(与房源方沟通好)。如遇特殊情况需向对方说明,经对方同意后方可,如遭到内部投诉者给予50元/次的处罚;
3.3房源钥匙应统一放置门店管理,不允许将钥匙放在店内人员身上。如出现店内人员也在带客看或空看的应配合其他门店约定好见面地点,否则给予当事人50元/次处罚。(注:如房屋室内有物品需持钥匙门店陪同看房的,需看房门店应提前告知)。
第十章 人事变动的房源处理
1、分部经纪人离职或门店间异动,房源由该分部店长接管。接管人履行房源归属人所有的责任,享受相应的权益;
2.、经纪人调岗或离职,在异动之前已成交的,按标准全额提成;异动前未成交的,则不再享有该房源提成;
3、凡是加盟门店在合同期内因故关闭或者期满未续约等情况出现,该门店名下有效房源归属总部所有。
第十一章 不正当竞争
1、使用威逼、恐吓、辱骂等不正当手段,造成业主撤消房源或明确表示不愿在中晨成交的以及多次恶意跟进造成房源信息不真实或房源流失的,经公司查实处500元罚款。
2、签单前,分店明知属同一套房源的情况下与房东串通,将系统中已有的房源正确资料篡改(地址、楼层、面积、电话等),再重新登记编入为自己分部房源的行为,经公司查实处300元罚款。
3、积压房源:凡要签单的房源必须在“有效”状态,且房源在有效状态的时间必须比签单时间(以客户到场时间推算)早2小时以上(特殊情况除外);如新增房源时间在成交时间之后,不论任何情况均视为积压房源。经核实查证后本部房源费没收,且根据其产生的影响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1累计达三次则予以房源费同等金额处罚,情节恶劣可开除处理;
3.2如为内部举报奖励举报者100元。
4、所有在公司成交的房源均应为中晨地产房友系统中现有的房源,否则此单不计所有业绩和提成。外接代办过户除外。
5、如发现恶意将公司资源泄露给他人或其他中介者,经核实后,扣除当事人当月全部工资(含提成),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 则
1、公司以前颁布的相关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的修订权及解释权归中晨地产公司信息部,望各分部配合执行!
3、此制度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信息部